清朝县官因文字狱而死坟墓三尺百年竟不敢动
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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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县官因文字狱而死 坟墓三尺百年竟不敢动
在清朝雍正年间,山东的东平县,出了一个很有名的县官,他为官清廉,勤政爱民,而且学问非常的高深。可惜当时正是大兴文字狱的时候,这位学问很高的县官酒后一时诗兴大发,写了点对社会现状不满的诗词,被排挤他的同僚抓住了把柄,这一不小心因言获罪,就被皇帝下令斩首了。一家老小全部发配的发配、杀头的杀头。
东平县的百姓们对县官的死感到很遗憾,见没有任何人去给他收尸,就筹措了些钱财,将他的尸体葬在离县城不远的一个小村子的山坡上,也不敢立什么碑,怕官府不罢休的人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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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别动那个坟,动不得!”
村里的青壮年都很敬重老人,就请教说:“为什么啊?”老汉本也没有什么说法,只是觉得不好。他左看看右看看,看到了青壮年们手里拿的铁锨,灵机一动:“咱们村里有一个老祖宗留下的规矩,就是‘遇坟三尺不动土’。这意思就是说,你们开垦田地是可以的,但是要遇到坟包的时候,坟包四周三尺之内是不能动土挖掘的。”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听李老汉说的煞有介事,就听从了李老汉的话,开田时对那坟四周三尺之内没有开垦,而那座坟也就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