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强制育儿义务林勇代表建议夫妻合休产假
2016年中国出生人口1786万,2017年是1723万,2018年是1523万;人口出生率由2016年的12.95‰下降到2017年的12.43‰、2018年的10.94‰。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三年多以来,每年全国的出生人口和出生率都在不断下降。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林勇提交了《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他认为,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加剧了整个社会的性别不公平,影响了女性的职业发展,也对生育二孩的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夫妻应当合休产假,强制男性分担育儿义务。
林勇引述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的采访表示,一方面,育龄妇女人数大规模减少,另一方面,家庭生育意愿下降,即使政策进一步放开,出生人口下降的趋势也不会改变。
林勇认为,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首先,对求职的女性而言,二孩政策大大降低了用人单位对其录用的概率。女职工因为生育导致的产检、安胎等原因离岗,以及还有长达半年多的产假,使得企业招聘新员工时普遍倾向于录用男性。二孩政策更使得这种离岗时间翻倍。其次,对于本身在职的女性而言,二孩政策影响其职业晋升。具备生育二孩条件的职业女性,大多在职场上也有一定资历,面对政策,“生”还是“升”是个两难抉择。一方面,此时可能是用人单位委以重用的关键时期,另一方面,又担心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条件下降就无法完成生育二孩的梦想。在一番权衡之下,部分女性选择二孩优先,在工作上自然就渐渐地“退居二线”。而二孩出生后,因为忙于照顾家庭,二孩妈妈也难以像男职工一样全心全意、毫无顾虑地在职场打拼。
其次,配套政策不完善影响了二孩家庭的内部和谐和儿童的健康成长。二孩政策出台后,各地纷纷延长产假作为政策的配套保障,但是这种保障对二孩家庭而言远远不够。据相关调查显示,生育二孩意愿最强烈的人群是70后,而选择不生二孩的原因占比最高的是时间精力不足和经济能力不足。产假的权利主体是二孩妈妈,理应共同哺育孩子的二孩爸爸却只有7-30天不等的陪护假,完全不足以分担照顾家庭的职责,加上爷爷奶奶辈年龄较大体力有限,因此二孩出生后,家庭的重担大部分落在二孩妈妈身上。这种情况明显影响家庭内部和谐,也不利于父母共同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林勇提到,国内现行产假政策包括针对女性的产假和针对男性的护理假(部分省市称为陪产假)。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在此基础上,各省在各自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分别规定了奖励产假。各省产假和护理假详情见下表:
注:产假合计包括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98天产假和各省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产假。
林勇认为,修改产假政策,挪威经验可以参考借鉴。挪威的产假称为“育儿假”,夫妇加起来可休47周全薪育儿假,其中父亲必休的育儿假是12周,挪威政府曾表示将继续延长父亲必休的育儿假。这种强制男性分担育儿任务的政策,可以直接降低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使全面二孩政策达到理想的效果,还可以纠正性别不公平现象。同时还可以改善家庭教育效果,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为此,林勇提出了三条建议:
第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共同享受产假并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使丈夫享受产假的权利法定。
第二,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其中男性产假建议为42天以上,具体天数各省根据财政能力自行确定;在上述规定假期内照发休假人全额工资。
第三,建议男女双方均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365天(夫妻双方休假合计);在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照全额工资的75%发放工资,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和人力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