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柚资讯网

当前的位置是:主页 >> 教育

2017年纳雍家装修客厅典型案例房屋装修

时间:2025-01-03 来源网站:甜柚资讯网

(通讯员 郭加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购房人越来越多,许多年轻人因工作繁忙,无暇照顾自己雅居装饰,大多数人都愿意把自己的雅居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全权交给装饰公司。许多财迷心窍商人便抓住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不管有没有实力或资质的装饰公司便拔地而起。大部分装饰公司在装饰的过程中,所提供给业主选择的材料都是有限的,根本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此时,装饰往往会建议业主到公司外的装饰材料商铺去选择自己喜欢的产品。在此过程中,稍不注意就会上当,由此引发纠纷。下面讲述故事中的何女士是如何中招的呢?请看详情。

2016年,何女士在某小区购置约120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因其工作繁忙,没时间亲自照顾自己雅居的装修。同年3月,何女士便与某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将自己的雅居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按13.8万元的装修价格发包给装饰公司装修。在装修过程中,因公司提供的木地板不能满足何女士的需求,于是公司建议何女士到公司外的商铺去选择自己喜欢的产品。但货款的支付,何女士与装饰公司未约定。何女士同意装饰公司的建议后,其在装饰公司木地板安装师傅的陪同下到蔡某经营的某地板专卖店选定菲林格尔地板H-365木地板,双方约定单价148元/平方米,卧室踢脚线每根20元,并约定蔡某送给何女士客厅实木脚线为ADB-8003。同日,何女士向蔡某预交了定金1000元。何女士的装修进度到安装木地板时,蔡某派安装师傅郭某为何女士安装了木地板。安装后经结算,何女士应当支付蔡某木地板货款5695元,扣除何女士预交的定金1000元,何女士实际应当再支付蔡某木地板价款4695元。后何女士认为自己的住房是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全部发包给装饰公司,因装饰公司不能提供自己所需的装饰材料,在公司的建议下,由公司装修师傅同到蔡某经营的专卖店购买材料,材料款应当由装饰公司支付,而不是由自己支付,于是何女士拒绝向蔡某支付材料款。

蔡某由于收不到货款,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何女士支付铺装木地板余款4695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的2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所有款项全部清偿完毕止。

庭审中,何女士认为,我的对房屋的装修是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全部包给装修公司的,去蔡某处选择地板也是装修公司和我一起去的,因装修公司不能提供我喜欢的地板,我到蔡某处只是为了选择我喜欢的地板,实际买卖关系是发生于装修公司和蔡某之间,我与蔡某之间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至于我交给蔡某的1000元钱是我代装修公司预交的定金,不是我个人交的。况且我已经支付给装修公司11.82万元的装修款。

法院通过审理认为,虽然何女士将其房屋发包给某装修公司装修是客观事实,但购买木地板时,是何女士与蔡某达成的买卖协议,并由何女士向蔡某预交订金,双方的买卖关系成立。蔡某按协议约定派人给何女士安装了木地板,完全履行了义务,何女士应当全额支付蔡某货款而未支付,已经构成违约,蔡某请求由何女士支付所欠货款4695元,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蔡某请求由何女士支付从起诉之日起至该货款支付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二倍支付利息的主张,因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不予支持。何女士提出其系代装修公司垫交订金,所欠货款应当由装修公司支付的抗辩理由,因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不予采纳。据此,法院判决何女士支付蔡某经营的某地板专卖店货款4695元。

从上述故事中,年轻业主们应认真反思,在选择以包工包料的方式选择装饰公司装修自己雅居的时候,时刻铭记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是远远满足不了业主需求的。所以当装饰公司建议业主到公司外的商铺购买材料时,一定要和装饰公司约定清楚价款支付问题。如果由装饰公司支付,购买材料所交的定金等款项,应由公司直接支付给商铺;如果是由业主支付,装饰合同中预算的材料价款也要相应地减除,否则,业主就会有点“哑巴吃黄连”的味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上述故事中,法院判决何女士支付蔡某经营的某地板专卖店货款4695元,何女士只能接受,支付货款,谁叫自己在支付定金的时候不约定清楚呢?在此,希望年轻朋友们在装修自己雅居的时候,一定要谨防装修公司将材料等款项转嫁给自己。

晶捷技术创新

晶捷精准检测

指夹血氧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