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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机充电器维修女子去手机店蹭充电摔坏样

时间:2024-08-14 来源网站:甜柚资讯网

广东深圳,一女子经常去某手机店充电,店员也是出于好心,默许女子蹭电。不料,意外还是来了。女子充满电后,在拔充电器的时候,不小心将样机摔在地下,导致样机边框凹陷,手机售价2000多元,维修需要360元。女子不愿意赔偿,店员说报警,女子逃跑,店员过来阻拦,女子将店员手臂划伤。警察让双方私了,女子反倒指责店员讹诈,要投诉店员。

据悉,女子不仅不肯赔偿,反而想直接跑路。店员没有办法,直接就报了警。女子充电摔坏样机拒赔偿,报了警之后,那女子当场就跑。店员看到了,就过去拽她,双方在拉扯的时,那女子还把店员给抓伤了。

但好不容易等到警察来了,那女子反而耍起了无赖,说是店员无赖她,去讹她的钱,她还要去投诉。而警察也管不了这种事,就叫他们私下去解决。因为那女子不肯解决,店员就将这件事发到了网上曝光。

协商不成的,手机价值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摔坏你的手机拒赔偿的话,你可以先和对方沟通协商一下,尽量让对方给你做出赔偿,因为你的手机就是因为对方的过错才摔坏的,这个是对方犯的错,必须他自己承担。

2、协商不行的话,可以选择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网友评论搞不懂你们的三观,跑别人店里蹭充电,把人东西弄坏了,赔钱不应该吗,再怎么样店家有什么错

没素质的东西,自己家里没电啊,一点家教都没有,你爹妈怎么教你的,把人家东西弄坏了,就要赔,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要耍无赖,不要逃脱,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之人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没事要多存样品的照片,不然就算有监控,也要求你拿出东西之前的照片,[惊呆]

还有的网友调侃警察让私底下协商的意思就是,我啥都不知道,啥都没看见,下手轻点[看]以前除了诺基亚,现在我觉得华为挺耐摔的,我买个一千多点的华为,摔了不知道多少次,用了两年多,有一次也是摔,屏幕摔坏了,换个屏幕就行了,但是我没换,我就买了一个OPPO,一个月不到,第一次摔屏幕就摔得稀碎,然后去换了个屏幕[笑哭][笑哭]手机出厂都有跌落测试的,仅仅是0.8米桌子上掉地上[偷笑][偷笑]  怎么证明手机之前就是好的

还有的网友表示当代流氓的子女啊!现在怎么这么多这种出了错都是先找别人的错,自己从来都是没有错的人啊!这么多年的教育真的是素质教育吗?太少了吧!社会担忧啊!

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消费者行为和商家权益保护的关注。一方面,消费者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不慎损坏了商品,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另一方面,商家也应该得到公平对待,他们的权益不能因为消费者的不合理行为而受到损害。

总之,这起事件提醒我们,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平衡和相互尊重至关重要。我们需要在责任和权益之间取得平衡,以建立一个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同时,法律和社会机构也要履行好保护权益的职责,确保每一位市民都能在交易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对此你们怎么看  欢迎大家来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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