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源镇货车电器维修店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
时间:2024-08-14
来源网站:甜柚资讯网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实际,对部分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采取以下便利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于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含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按如下规定通行:城区全天除南广路、乌峰路与龙井路延长线交叉口至街心花园、团结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至街心花园、龙腾岗亭至街心花园以外的路段可以通行(危化品运输车除外)。
二、对于尺寸超过第一条规定的中型厢式货车、中型货车及重型货车,涉及运输民生保障、生产生活、医疗应急等物资及城市配送、特殊货物运输等情况确需在城区通行的,需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办理《通行证》,按《通行证》载明的路线、时段通行。
三、皮卡车与小型载客汽车拥有同等通行权,全天可在城区通行。
四、轻型货车除临街心花园最近路口(赤水源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团结路与南广路交叉口、龙井路延长线与乌峰路延长线交叉口、南广路与东小街交叉口、迎宾大道与龙腾大道交叉口)至街心花园路段外,全天可在城区通行。
五、所有货车每日22:00至次日07:00,城区道路均可通行。
六、本通告自2024年3月21日00时起施行。
此通告
镇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